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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专员办:四项举措强化内部运行风险防控

  

       加强内控工作对全面从严治党、规范权力运行、提高内部管理水平、确保队伍安全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厦门专员办高度重视内控体系建设和内控管理工作,采取四大举措,将强化内控建设作为深化职能转型、提升预算监管成效的重要保障。

  一是修订完善内控操作规程。结合财政部《专员办内部控制办法》等相关制度文件以及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厦门专员办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和《厦门专员办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按照审核、审批、征收、监控、调研、核查、检查、绩效评价业务及内部管理9个方面,捋顺工作程序,将内部监督贯穿整个工作流程,实现对工作的全过程监管,为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和成效提供了制度机制保障。 

  二是开展内控自查及抽查。上半年,根据我办《关于进一步明确内部控制责任的通知》及《关于开展内部控制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自查及抽查的通知》,要求各业务处室对2017年度内控执行情况开展自查,并成立抽查小组对各业务处室的自查情况进行抽查。通过自查和抽查,及时发现内控执行不到位的地方并及时纠正,进一步促进内控管理提升。 

  三是加强购买服务管理。我办在辖内选取了数家资质优良、有长期合作基础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购买服务加强财政监管的合作关系,要求相关事务所推荐支持服务财政监管的人选库,供我办在财政监管购买服务中择优选聘;同时,加强对选聘事务所人员、过程控制和费用结算的审核监督,进一步规范了我办对购买中介机构服务的管理,为保障财政监管工作取得更好成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完善主要业务复审制度。近年来,厦门专员办逐步实现主要业务复审工作制度化、程序化。通过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健全和规范初审、复审小组、专员会议终审三级联动复审体制,保证审核工作质量。同时,及时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规范复审行为,防止复审流于形式,切实提高专员办的风险防控能力和内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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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