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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专员办:三项措施推进公车改革工作稳步收官

  全面推进公车制度改革,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举措。厦门专员办以保障公务运行为落脚点,从三个方面采取措施,稳步收官驻厦垂管单位公车改革工作。

  一、高效规范,完成车改方案审核审批

  2016年12月我办紧随厦门市车改办启动了中央驻厦单位的车改工作,迅速制定了车改方案审核工作操作规程明确审核流程,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高效完成了对14家二级预算单位的车改方案审核工作,涉及参改人员2022人,取消车辆145台,综合节支率达16%。2017年9月中旬,我办正式启动三级预算单位车改工作,我们急单位之所急,加快审核流程,认真把关守口,联合二级预算单位完成对34家三级预算单位的车改方案批复工作,涉及参改人员3033人,取消车辆228台。

  二、落实制度,做好车改后续规范管理

  一是及时传达市车改办关于车改后保留车辆管理和使用的相关制度,确保改革后车辆使用规范有序;二是积极联系厦门市公交集团,将中央单位纳入厦门市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平台,确保公务出行顺畅;三是完成保留车辆的标志喷涂工作,通过明确标识化管理范围、统一喷涂标识,落实备案管理,明确监督职责等举措,积极构筑防范车轮上腐败的屏障。

  三、立足服务,牵头取消车辆处置落实

  自2016年末厦门市正式实施公务用车改革以来,由于厦门市直机关车改取消车辆的处置工作至目前尚未结束,驻厦中央垂管单位的车改取消车辆若按照市直机关的步骤实施处置,还需等待相当长的时间。本着服务驻厦中央垂管单位、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的工作理念,我办积极牵头做好车改取消车辆的处置工作。经过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经三轮拍卖,来自12家中央驻厦单位的177部取消封存车辆,成功拍出136台,拍卖款合计613万元,超出拍卖保留底价143万元,溢价率达30%,取得了良好的拍卖效果,确保了国有资产不流失,剩余流拍车辆也已协调相关单位进行报废处置,驻厦中央单位车改工作圆满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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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