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厦门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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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部分驻厦中央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调研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研究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完善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政策,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央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调研的通知》(财预便201612号)文件要求,我办计划于近期对部分驻厦中央事业单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

  根据财政部要求,本次调研时间为201646月,实地调研的具体时间,我办将提前电话通知。

  二、调研对象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央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调研的通知》文件要求,具体包括:一是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二是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所属事业单位;三是福建省地震局驻厦门所属事业单位。

  三、调研方法

  主要采取资料报送、会议座谈、实地调研等形式。

  四、调研内容

  (一)基本情况。调研对象单位主要职能、机构、中央编办批复的分类意见。

  (二)人员情况。编制、人员构成(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其他人员),并说明其他人员情况(聘用制、劳务派遣等)和超、空编的原因。

  (三)工作情况。从事的主要工作及内容,各项工作使用的人员和经费情况,目前工作量如何(较轻、较重、超负荷),工作量与职能、编制的匹配情况。

  (四)收支总体情况。近三年收入情况、支出总体情况。收入区分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并对非财政拨款收入进行详细说明。支出区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说明与履行职能的匹配情况,项目支出要说明具体用途。

  (五)财政保障情况。近三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重点介绍基本支出的财政保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六)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以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事业单位财政保障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等。

  上述调研内容请形成书面材料,并填写本通知附件《驻厦中央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表1-7),表格电子版可至我办外网通知通告栏下载:

  http://xm.mof.gov.cn/lanmudaohang/tongzhitonggao/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调研对象将上述调研内容的书面材料及附件表格(按照统一格式填报并提供相关文字说明),打印后加盖公章于2016430日前报送我办(电子版发至我办联系人邮箱)。

  (二)实地调研时,请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及财务、人事、业务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实地调研的重点是了解掌握驻厦中央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以及听取调研对象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共同促进事业单位改革后,财政补助政策的完善和提高。

  联系人:厦门专员办二处 汪景福

  联系电话:531089113599511711    传真:5310986

  地址:厦门市展鸿路82号国际金融中心大厦17

  邮政编码: 361003    电子邮箱:acct711@qq.com

  附件:驻厦中央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

           

                                                                                                               0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下载:

  • 驻厦中央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xlsx
发布日期:  2016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