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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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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红雄:真抓实干 扎实推进财政监管工作

——关于贯彻五中全会精神的几点体会

财政部厦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红雄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明确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方针,这为做好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政部所有的业务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各地监管局作为财政部的派出机构,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下面,我谈几点体会:

  一、把握政治方向,强化五中全会精神学习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即将开启的重要历史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会议,是在我国即将进入新发展阶段、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正处在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全局性、历史性意义的重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建议》,集中回答了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如何实现发展这个重大问题,紧紧抓住了现阶段中国社会主要矛盾,从各个领域提出了一系列战略性、创新性举措,明确了主攻方向和着力点,聚焦了突出问题的明显短板,回应了人民群众诉求和期盼,对牢牢把握发展的主动权,重塑竞争的新优势,确保中国发展行稳致远具有重大意义。

  全局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明确政治态度,严守政治纪律,从党中央的工作大局出发,坚决落实好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财政部党组各项工作要求。

  在加强学习上:一是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真正坐下来、静下心来聚精会神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以科学的方法指导学习、以科学的理论指导实践,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读全会公报和规划《建议》,学深悟透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二是要联系财政监管工作学,要将理论学习同研究解决财政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财政监管工作面临的紧迫问题结合起来,同个人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反复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用心感悟,深刻领会,掌握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打好学深悟透的理论基础,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财政监管工作的新要求。三是要创新学习形式,不能过于依赖集中学习,要强化学习的自觉,增强学习的内生动力,提供自主学习的成效,要发挥党支部堡垒作用,鼓励干部结合自身实际、岗位工作等谈体会,在思想碰撞中互相启发、形成共识,提高学习实效,把学习成果体现到具体工作成效上。

  二、结合厦门实际,扎实推进财政监管工作

  《决议》从12个方面部署了“十四五”时期需要推进的重点任务,包括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生态文明、外交、国防等各个领域方方面面的工作,都是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而展开的,有许多创新思想和重大举措,也对发展财政职能作用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刘昆部长指出:财政部门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承担起新的历史使命。厦门监管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财政部决策部署,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财政监管工作放到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中考量和谋划,把握好工作着力点,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结合厦门实际,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地方财政运行监控财政政策具有优化资源配置,推进结构调整的优势,涉及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各环节,在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监管局在地方财政运行监控上可以大有作为,包括是否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地方出台的财政政策是否有利于国内大循环,基层财政的保障能力,是否有利于强化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工作等。厦门监管局应借助并完善目前初步建立的财政运行监控信息系统,从中抽取与地方财政运行相关的数据,通过关联数据的穿透验证、智能分析,实现对信息数据的集中和利用,从而动态、及时监控地方财政运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对经济运行中潜在风险的揭示和反映力度。

  (二)收入质量及税收监管《建议》提到“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优化税制结构,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 。对监管局来说,一是要关注中央重大财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对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中央税收收入征管质量和税收政策执行,地方自行制定税收等优惠政策实行日常监控。对税务部门人为调节收入,财政部门设置过渡户或待解户滞压中央财政收入,地方政府自行出台财税优惠政策违规减免、违规缓征、违规退付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纠正。二是要加强对账分析。对账分析能够揭示中央财政收入发展趋势,利于确定监管方向和重点。监管局要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工作转型,结合实际情况,强化对账分析的趋势功能,通过对历年数据的整合、对比、分析,全面分析当地经济运行状态和财税改革动态,掌握中央预算收入构成,了解中央预算收入趋势,发现财税政策执行新情况和新问题,为中央制定重大财税政策提供决策参考,提高财政监管成效。

  (三)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绩效评价作为预算绩效管理链条的重要环节,是对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客观反映,为完善政策、调整预算、改进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如《决议》提出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支撑,摆在各项规划任务的首位。另外,习近平总书记也指出,产业链供应链在关键时刻不能掉链子,这是大国经济必须具备的重要特征。因此,中央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势在必行。在将来一段很长的时间内,包括支持科技自立自强和支持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的专项资金都应该是我们绩效评价关注的重点。监管局如何参与建立健全相关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都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四)地方政府债务监管财政部门在防范化解风险,支持安全发展方面承担重要责任。对监管局来说,最直接、最重要的是就是做好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工作,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先后20多次就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并反复强调一定要抓好,不留后患。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始终筑牢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推动建成地方政府债务闭环管理制度体系,坚持开好前门,加快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堵后门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我们要紧盯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重点企业的融资情况,对地方政府可能存在的隐性债务风险及时纠偏。

  (五)部门预算监管属地中央单位预算监管也是财政部监管局的重要职责之一。《建议》提出“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对预算编制的宏观指导。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在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前提下,监管局要重点关注预算执行,保障事业的正常开展,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要督促驻厦中央预算单位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部门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坚持依法理财,严守财经纪律,既要保证预算执行进度,又要确保合法合规。

  (六)金融监管《建议》提到“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坚定不移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在金融监管中,我们要进一步落实监管局“三定”方案中金融企业监管职责,探索建立属地国有金融机构动态监控机制,重点关注金融资产是否流向实体经济。一是要按季度收集分析中央金融企业各项指标变动情况。充分发挥厦门监管局量少盘子小,有利于精准监控和分析的特点和优势。二是要做好动态监控督导,推动金融回归本源,引导更多金融资源向实体经济聚集。

  (七)财会监督以即将出台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评估行政监督工作的通知》为契机,提出以财会监督为抓手,夯实监管手段,提高财政减监管效能的新思路。即选择重点税源户、地方政府重大工程项目代建方、地方政府债务资金重点投向单位、重点贷款户、地方重点国有企业、重点金融机构等企业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建立季报、半年报、年报的动态分析机制,并以此为抓手,为监管局履行日常监管职责提供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提升财政监管效能。通过分析重点企业的收入成本费用,对可能存在的征“过头税”或“留税”问题进行纠偏,为税收征管质量监督提供切入点。

  三、抓好落实督办,树立机关建设新作风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两个维护”要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在党员、干部的日常言行上。因此,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需要出实招,抓落实。

  (一)履职尽责,真抓实干通过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五中全会精神等,联系财政监管职能,找准监管局工作着力点、切入点。我们开展财政监管工作,是要着眼解决实际问题、为地方经济做好服务,“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我们要及时调查研究,了解中央重大政策的落实情况,了解地方经济运行情况,了解各地财政运行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等,注重发现问题、剖析原因、探索解决措施、及时向财政部反映。如《建议》提到“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要结合我们监管局职能,找准支持实体经济的举措。具体来说,可以从财税政策落实及存在问题、金融资产是否流入实体经济情况等方面着手。

  (二)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各支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读全会公报和规划《建议》,切实把力量凝聚到实现规划《建议》任务上来。处长、支部书记“既要当指挥员又要当战斗员”,要深入工作一线,以身作则;经办人员要实干,要巧干。如:审核工作中,是要程序性审核,还是要实质性审核?(这涉及到职业判断和工作责任心)要把财政监管重点工作、重要任务作为支部工作的主攻方向,压实主任责任,发挥党员在推进重点工作、疑难问题解决等方面的带头作用,在推动业务工作的过程中不断增强党性意识。

  (三)抓好落实督办要把“督办落实”作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根本要求,作为推动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落实的重要体现。一是要落实综合考核办法相关要求,对照新“三定”规定和监管局年度工作计划,把有关文件精神作为厦门监管局今后工作的“指挥棒”,强化目标导向,注重“实操”见效。结合五中全会精神,在党建人事、业务工作、信息报送、服务“两会”代表委员、内控管理等方面逐笔逐项抓落实。二是要强化跟踪督办。坚持办公例会制度,每月定期汇报工作进展,压实处室主体责任,办公室负责督办提醒,切实推动监管局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四)树新风,立导向要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干部队伍建设必须服务于财政工作大局,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的标准,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着力培养锻炼和科学选拔使用干部,激发和调动监管局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1.以综合考评为契机,深化机关作风建设严格按照《财政部各地监管局综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等三份文件要求,以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和为契机,以解决推诿扯皮、不作为、懒作为问题为重点,完善机关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努力转作风、树新风,齐心协力打造好“政治高站位、工作高标准、纪律严要求”的服务型机关。

  2.尝试探索建立奖惩机制一是针对机关作风建设和内控发现的问题,明确相关人员责任,并与综合考核、年度评优评先挂钩。对职责范围内因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风险事件或造成其他不利后果的,要严肃追责。二是本着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原则,探索容错纠错机制,正确对待干部在工作中所犯的错误。既不提倡“多干多错”,更要反对“不干不错”,对于抱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心态的干部在今后的推优评先中均不予考虑。

  同志们,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总体要求,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结合财政监管工作实际,积极主动作为,高质量做好财政监管本职工作,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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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