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厦门监管局

当前位置:首页>调查研究

厦门专员办:关于专员办实施地方基层财政状况调查的思考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作出的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落实刘昆部长关于专员办要督促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指示要求,厦门专员办组织开展了对厦门市区属镇、街基层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调查工作,发现基层财政管理和资金使用绩效方面存在不少问题。此次调查得到了厦门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和肯定,市委副书记、市长庄稼汉同志和厦门市纪委书记孙明忠同志分别作出批示,要求有关单位加强整改,建章立制,严肃问责。厦门专员办组织开展的基层财政调查工作在厦门市各级财政部门和各基层政府引起了广泛震慑和影响,这是一次深入地方基层实地调查掌握基层财政运行情况的有益尝试,其成效和意义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基层财政调查是专员办实施地方财政运行监控的务实举措。地方财政运行监管是专员办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刘昆部长在海南专员办调研时指出,专员办要密切关注基层财政运行状况。作为落实部领导指示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办组织开展的专项调查工作,调查组通过深入镇街基层,查阅账册,实地察看项目实施情况,发放调查问卷,与基层财政财务人员面对面交谈等多种方式,全面掌握了厦门市基层财政运行状况和财政预算管理情况,取得第一手的真实信息,改变了过去让地方财政部门报送资料、案头分析的传统做法,以务实之举有效履行工作职责。

  二、基层财政调查是督促地方基层政府兜住底线的重要抓手。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能不能兜住“三保”底线,事关基层政府财政运行的可持续。刘昆部长要求“把落实三保要求的情况,作为关注基层财政运行的重点”。在此次调查工作中,我办调查组对抽查的镇、街的综合财力状况、人员经费保障以及收支缺口挂账情况进行了重点关注,发现了个别镇街财力不足历年挂账严重、人员经费挤占项目经费、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长期挂账等问题,存在影响基层政府兜住“三保”底线的苗头性问题,从而帮助地方基层政府加以整改并逐步解决,确保守牢底线。

  三、基层财政调查是促进基层政府规范财政预算管理的有效措施。由于基层政府存在政府主官对财政财务工作重视不够、基层财政工作人员素质不高、上级审计监督缺位等原因,基层政府在财政预算管理、执行财经纪律等方面普遍存在不规范问题,甚至出现严重违规情形。专员办通过实地调查发现问题,督促基层政府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同时通过专员办的调查问题通报,促进了地方政府自上而下举一反三,对暴露出的问题责成各级财政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管理。

  四、基层财政调查是监督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绩效的有力手段。我办调查组在对基层财政调查时,本着“把一些无效、低效资金找出来”的出发点,密切关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在地方基层的管理使用情况,发现较为突出的问题是,专项资金下拨到基层后,由于使用范围严格受限、项目进展缓慢等原因,存在不少资金闲置和沉淀情况,形成低效资金,影响财政资金配置效率。专员办在开展基层财政调查的同时,监督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绩效,就是落实部领导的指示要求,将视线延伸到基层单位和财政资金使用终端,实现预算执行监控全覆盖,从而切实发挥专员办就近就地的优势和作为财政部工作在地方延伸的职能作用。

  五、基层财政调查是深化落实与地方纪委监委联合监管机制的创新方式。2017年初,我办与厦门市纪委建立监管合作机制,签署了《关于在查办案件和财政监管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合作备忘录》,厦门市纪委书记孙明忠同志对此高度评价。此次开展基层财政调查,便是深化落实合作机制的实质性举措:一是联合进点调查,市纪委指派市财政局纪检组参加进点见面会,并在会上提出要求,为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奠定基础;二是全程跟踪监督,市纪委及时跟踪了解情况,督促基层部门边查边改;三是查后移送处理,专员办调查后将有关问题移送市纪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专员办与市纪委的联合调查,有效发挥了专员办财政工作的专业性,以及纪检机关问责的震慑力,实现了互补与共赢。

  六、基层财政调查是锻炼提升专员办年轻干部能力素质的有效途径。我办党组高度重视锻炼培养青年干部,早在此次基层财政调查工作谋划时,办党组便研究决定成立中央重大项目资金监管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简称大项目办),由一名年轻的副处长担任大项目办主任。这次专项调查工作由大项目办牵头组织实施,从全办抽调青年干部组成5个调查组,由政治过硬、业务能力强的青年干部担任调查工作小组组长。各调查小组在大项目办的统筹协调下,认真负责,不辞辛劳,圆满地完成了任务,交上了一份满意答卷,得到了办党组的充分肯定和全办干部的高度评价,青年干部的素质能力在财政监管工作实践中得到了锻炼提升。

  为此,厦门专员办建议:一是关注地方财政运行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比如地方基层政府超前建设、过度举债、财政收支信息失真等问题,如不加以控制,可能会影响到基层财政能否兜住底线。二是进一步授权专员办对县以下财政运行的实质性监管。可参考专员办对中央预算单位的预算监管模式,探索建立专员办对地方财政的预算编制审核、预算执行监控、决算审核的全过程监管制度,切实发挥专员办在防范财政风险方面的职能作用。三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专员办信息化建设。尽快统一推广部分专员办先行开发应用的信息系统,统一协调专员办与各省市财政部门的数据信息联网,并覆盖到县以下财政部门,着手开发地方财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附件下载:

发布日期:  2018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