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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厦门监管局:深化部门预算闭环监管 “1链+3单”成效显著

  2024年1月31日 来源:财政部厦门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严肃财经秩序,厦门监管局立足监管职责,依托就地监管优势,创新监管手段,完善部门预算全链条闭环监管体系,统筹协调,突出重点,有序推进部门预算监管各项工作,“1链+3单”取得显著成效。 

  一、部门预算全链条闭环监管运行成熟 

  按照财政部关于健全完善财政监管业务闭环管理的工作要求,厦门监管局通过预算编制审核、预算执行监督、决算审核、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建议的闭环监管体系,对属地中央预算单位实施部门预算全流程闭环管理。一是预算审核夯实基础。在自行开发的“部门预算监管数据平台”支撑下,集成中央驻厦预算单位各类基础信息以及历年监管数据,提供“大数据+”的支持,对海量数据进行综合分析,辅以图表等直观方式呈现,强化数据分析结果对预算审核的参考作用,夯实基础,切实提高预算编制审核精准性。二是执行监督有力有效。长期保持授权动态监控力度,与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统筹安排,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升监控成效;建立预算执行季度通报制度,督促预算执行进度偏慢的单位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三是决算审核提质增效。按照“财政部指定+监管局自选”的方式,对7家属地中央预算单位开展年度部门决算审核工作,通过调账调表、修订制度等方式,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促进规范预算管理;同时将决算审核的工作成果也作为提出以后年度中央部门预算安排、支出结构调整、项目资金整合等建议的重要参考。 

  二、日常监管“预警单”常态提醒 

  紧紧围绕落实监管职能“两个转变”的要求,在事前注重预警和提醒,在事中注重控制和校准,厦门监管局通过负面清单、监管会议和走访抽查等方式,将常态化提醒作为完善部门预算闭环监管的重要手段。一是发布风险预警清单。结合监管发现问题,常态化发布《部门预算管理风险预警清单》,涉及规范津补贴、预决算编报、资产管理等12个方面、51条风险事项和示例说明,分类列举负面清单,要求预算单位自行对照,举一反三,逐条自查,及时整改,逐步构建起堵塞漏洞、未病先防的长效预警机制。二是召开监管会议。召开驻厦中央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监管会议,通报典型案例和常见问题,要求各单位强化预算约束,自觉规范经济行为;召开驻厦中央单位财会监督工作座谈会,引导各预算单位转变思维方式,变被动监管为主动规范,促进内控体系建设、单位内部监督与部门预算监管有机融合。三是实地走访抽查。根据日常监管掌握情况,对预算单位开展实地走访和财务抽查,了解基层预算单位存在的实际困难和诉求建议,反映问题情况,研究解决对策;同时,重点抽查人员经费、项目支出和资产使用等情况,对高风险、特殊事项及时校准纠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三、专项核查“处罚单”形成震慑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大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厦门监管局集中检查力量,开展专项核查,聚焦重点问题,查深查透,抓住典型,严肃处理,形成震慑。一是下发《监管意见函》。根据财政部部署和日常监管掌握情况,对一些预算单位开展现场核查,针对发现的预算执行、资产管理以及会计核算等方面问题,下发《监管意见函》,并持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二是处罚财政违规行为。对严重违规问题,报告相关单位,并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要求追究相关人责任。三是召开警示通报会。针对单位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财经纪律意识淡薄等问题,专门召开警示通报会,通报违规问题,要求预算单位引起重视,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强化监管“威慑力”,架起权力运行的“高压线”,切实兜牢严肃财经纪律的底线。 

  四、成果应用“成绩单”取得实效 

  厦门监管局依托就地监管优势,通过联创联建、上下联动、司局互动等方式,积极推动财政监管业务成果应用,切实发挥好“探头”“哨兵”“突击队”作用。一是联创联建,开展督导调研。充分发挥党建工作联建联创机制作用,配合财政部行政政法司开展财会监督督导调研,对归口驻厦中央预算单位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两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重点反映基层预算单位财会监督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困难,并提出意见建议,为深化财会监督工作提供决策参考。二是上下联动,加快资产盘活。配合财政部资产管理司落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盘活指导意见,发现并跟踪4处闲置房产的盘活情况,反映资产盘活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诉求,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切实推动资产盘活举措落地见效。三是司局互动,推动成果利用。结合监管发现问题,撰写各类信息材料反映情况,内容涵盖往来款管理、预算执行、资产管理和内控建设等方面,与相关司局密切联系,积极互动,共同推动问题整改、制度完善,并作为年度中央部门预算安排及调整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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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