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厦门监管局

当前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财政部厦门监管局:扎实推进财会监督与
统计监督贯通协调 形成监督合力

  2023年12月28日 来源:财政部厦门监管局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到2025年基本建立起各类监督主体横向协同、中央与地方纵向联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工作机制。厦门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在推动厦门市建立财会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构建“五元一体”横向协同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与其他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2023年12月15日,厦门监管局、厦门市财政局(以下统称财政部门)和厦门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以下统称统计部门)正式签署了《关于建立财会监督和统计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和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决策部署,开启厦门地区财会监督和统计监督贯通协调的具体实践。 

  合作备忘录立足于加强财政部门和统计部门之间工作协同,强化中央与地方纵向联动,实现财会监督与统计监督有机贯通。财政部门和统计部门加强在财会监督和统计监督工作中的协作配合,畅通联系渠道,完善协作机制,推动信息和数据共享,有效形成监督工作合力。 

  合作备忘录提出,财政部门和统计部门加强监督方式方法交流,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督方法,加强交流互鉴,不断改进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实效。财政部门与统计部门共享最新财税政策、财政部有关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等相关制度文件精神。财政部门协助统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统计业务培训。财政部门和统计部门在课题调研、分析研究等方面相互提供协助支持。各方共同密切关注民生热点和社会热点,加强对经济运行、财税体制改革等领域的战略性、预测性研究,强化经济运行预警监测,积极谋划前瞻性政策建议。 

  合作备忘录强调,财政部门和统计部门进一步优化工作布置、成果反馈、激励约束等环节,不断健全完善贯通协调工作机制,形成闭环管理。加强工作成果共享,及时反馈对方提供工作成果的应用情况,对采纳情况作出相应说明,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反馈”。财政部门和统计部门积极向上级部门报送有决策参考价值的工作成果信息。财会监督和统计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下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厦门市委、市政府对合作备忘录的签署给予高度肯定,要求市财政、统计等部门通力配合,推动财会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落地见效,有效形成监督工作合力,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厦门监管局将以合作备忘录签署为契机,全面加强党对财会监督工作的领导,突出政治属性,完善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落实到财会监督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同时,深入落实贯通协调工作机制的各项举措,统筹谋划财会监督工作,强化协作配合,畅通联系渠道,持续探索完善各类监督主体横向协同、中央与地方纵向联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工作协作机制,不断提升财会监督效能。 

附件下载: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