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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监管局:制度先行 贯通协同 推动财政运行监管 提质增效

  近年来,厦门监管局结合属地实际,围绕财政运行监管主责主业,努力在全面履职上更有作为,在创新探索上更有突破,以履职尽责的实际成效,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夯实基础,不断完善财政运行监管机制

  厦门监管局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核心,夯实财政运行监控基础。一是根据财政部相关制度文件,结合厦门实际,制定分析评估实施细则、动态监控方案等文件制度,明确开展财政运行监管工作的内容、方式、程序及时点等,为规范开展此项工作提供指引。二是与属地财政、海关、税务、人行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各部门安排专人作为财政运行分析监控工作联系人,定期报送相关材料,并协助核实有关情况地方财政部门协调地方发改、统计等有关部门提供属地经济数据和分析资料,包括宏观经济监测月报、经济运行情况报告、工业经济运行总体情况等。三是履行对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的日常监督工作,常态化监督市、区财政部门和各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组织地方财政部门进行自查并对地方财政部门自查情况进行抽查,督促地方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整改规范。四是整合局内财政收支监管、债务监管、转移支付监管、财政金融监管等有关职能,研究印发加强财政运行综合监管的意见发挥协同效应,形成监管合力,实现对地方财政经济发展情况宏观立体分析,深化地方财政运行监控工作。

  二、做细做实,深入开展常态化监管工作

  厦门监管局立足于常态化监管工作,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履职尽责。一是日常动态监控中央收入征管和执行情况、国家金库办理属地中央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并按月对账。不定期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退税复查。二是常态化分析财政运行情况,根据动态监控、综合分析了解到的情况或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摸清情况、了解原因及影响、总结经验做法。对发现的疑点、问题和重点事项,通过召开座谈、调阅账册资料等方式,实地走访核实。三是开展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调研。如减税降费、集成电路产业、“专精特新”企业、装备制造业等专题调研,向财政部和地方政府建言献策,服务地方战略性新兴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发展。四是开展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数据分析。根据全市重点税源企业每月税款入库数据,分析各税种、各行业每月税款入库变化情况,监测地方收入形势变化以及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同时结合部分税种入库情况分析地方落实减税降费和留抵退税等积极财政政策情况,为地方财政运行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三、积极探索,持续创新财政运行监管实践

  厦门监管局聚焦防风险、遏苗头,持续探索财政经济分析工作新路径。一是委托专业的软件公司开发地方财政运行监控分析软件,以信息化手段驱动财政运行监管现代化。厦门监管局地方财政运行分析监控软件设置预警功能对地方财政收入、支出、“三保”保障情况、库款保障水平、暂付款余额等出现的异常情况发出预警。监控分析系统运行以来,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取得了显著成效。二是与厦门银保监局建立联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机制对重点企业实施常态化监控,按季由银保监局协调辖内各金融机构统计重点企业融资情况,监管局重点对新增融资进行分析甄别,从而实现对属地违规举债融资行为的有效监测。是按月分析地方政府债券支出情况,对将专项债券违规用于经常性支出等行为,及时下发《监管关注函》,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将事后检查转变为事中纠偏,受到相关单位的好评。此外,厦门监管局在专项核查和日常监控的基础上,开展地方国有企业融资风险排查调研,对于发现个别国企存在的一些债务风险问题,通过下发《风险提示函》,并由分管局领导带队约谈企业管理层,提示有关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完善,推进债务风险化解工作。

  四、注重成效,加强财政运行监管成果利用

  厦门监管局聚焦财政中心工作职能,以防范化解风险为着力点,注重成果利用。一是及时将财政运行跟踪分析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与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沟通提醒,并要求限期整改;对涉及财政收支、预算编制执行、重大财税改革等方面工作进展和重大事项与地方财政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二是每年召开地方财政运行监管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当前财政收支形势,通报监管发现的问题,研究部署加强地方财政运行管理工作。三是财政运行分析报告和调研报告上报财政部的同时,报送地方政府,反映问题困难和建议,推动解决地方财政经济运行的堵点和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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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