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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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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厦门监管局:扎实履行财会监督职责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近年来,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迅猛发展,在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和经济效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会计师事务所“看门人”职责履行不到位、行业监管和执法力度不足等问题,企业财务会计信息失真、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现象时有发生。厦门监管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扎实履行财会监督职责,切实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监管,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监督意识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财务审计秩序、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意见要求,牢牢把握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有关全面推动会计审计业高质量发展的任务要求,进一步明确财会监督作为国家监督体系重要内容的职责定位,在财会监督试点工作中积极探索发挥好职能作用、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督的新思路、新方法。

  二、强化日常监管,提升监督能力

  一是坚持点面结合,实现监管范围全覆盖。按照加强“面上监管”的要求,掌握辖内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客户清单,建立重点监控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名单,有重点的选择中央企业驻地分支机构(含中央金融企业)、地方国有企业、重点民营企业、辖内上市公司、地方金融法人机构等,通过解剖一个点,串起行业一条线,影响地区一个面。二是坚持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双向监督机制建设。一方面,针对日常监控发现问题的企业,“由企及所”,延伸为其提供审计、评估服务的中介机构执业质量,在重点关注中介机构对问题企业的执业质量外,同时关注中介机构整体的管理水平、内控建设和其他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另一方面,关注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计发现的问题,“由所及企”,为重点企业日常监控工作提供线索。三是在日常监管中探索建立审计报告数据单一来源制度,推动尽早实现“一码通”,从源头治理虚假审计报告问题。四是建立健全监管合作机制。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实现财会监督与其他方面监督有机贯通、协同发力,整合力量、凝聚共识,切实形成监管合力,不断提升行业监管水平。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力度

  一是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重点监控企业进行全方位、多维度的日常监管,综合运用数据分析、询问、走访、抽查资料、约谈等多种手段,发现行业性、趋势性、苗头性的问题,为专项检查提供线索和导向。二是积极开展重点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检查重点,提高检查频次,增强检查穿透力,提升检查冲击力,树立检查威慑力,重点查处无证经营、挂名执业、网售审计报告、超出胜任能力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大处理处罚力度。严厉打击会计审计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严监管”、“零容忍”,提高财会监督威慑力和影响力。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对全社会、全行业形成警示。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督战力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坚持党建和财会监督工作互补互促,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不断提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二是加强财会监督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技术提升,定期组织监督人才培训,培养一支能打硬仗、大胜仗的监管干部队伍;邀请会计监督专业人才参与专项检查和咨询论证工作,进一步充实监管力量。三是强化法制监督意识,筑牢法律法规红线,严格依据《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监督检查。

  五、寓监管于服务,促进行业发展

  一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依托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结合宏观环境、行业发展现状等,开展调查研究,提出会计师事务所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信息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针对辖区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与发展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提出改进管理和完善政策制度的意见建议,推动解决问题。如,对银行函证收费不合理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形成的调研报告上报财政部监督评价局经重新组稿后被国办采用。二是积极推动执业环境优化。加强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审计监管合力。关注低价恶性竞争,积极倡导以质量为导向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机制,提高质量因素权重,降低价格因素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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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