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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厦门监管局:完善三大金融监管合作 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财政部厦门监管局积极落实财政金融监管职责,充分发挥属地优势,以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加强中央和地方在金融形势分析、政策协调、风险处置等方面的协作,通过完善三大金融监管合作,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维护区域金融安全和稳定,共同推动厦门经济特区“金融强市”战略实施,打造金融科技之城。

  一、“一行四局”监管合作。厦门监管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证监会厦门监管局、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建立厦门经济特区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围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金融强市建设三大目标,通过定期会商厦门金融运行形势,加强政策协调,推动风险防范化解,凝聚监管合力。注重落实好中央出台的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金融企业加强风险防控和财务管理营造良好制度环境,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共同促进厦门市金融业改革发展和金融强市建设,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二、与政策性银行监管合作。厦门监管局联合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厦门市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等三家政策性金融机构签署《建立支持地方政府建设项目监管合作备忘录》,在联席会商、信息资源共享、重大事项备案、问题移送处理等四个方面加强协作配合,推动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关口前移,强化债务风险监测。

  三、与大型国有银行监管合作。厦门监管局联合工、农、中、建、交、邮储、中信等七家大型国有银行厦门市分行签订《共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合作备忘录》,通过建立联合防范机制,掌握金融企业对政府投资项目融资的存量,对新增融资事前沟通报备,加强在政府债务融资监管中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实现从源头上防范隐性债务风险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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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16日